第三方支付开店宝收百万级罚单!新年首月5家机构被罚没1247万,反洗钱违规成重灾区

2023-02-03 13:32 | 来源:新浪财经 | 作者:侠名 | [电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值得注意的是,开店宝支付福州分公司、金运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新天支付均收到了“双罚单”处罚。

        近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一张罚单剑指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支付福州分公司”),因其存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七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150.69元,并处罚款628万元,共计罚没646.22万元。

        据统计,今年1月,央行总计对五家支付机构开出罚单,除上述机构外,还包括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付电子支付”)、北京银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支付”)及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开店宝支付福州分公司、金运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新天支付均收到了“双罚单”处罚。

        开店宝支付涉“七宗罪”被罚近650万,

        曾多次被列入执行人名单

        1月30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一张罚单显示,开店宝支付福州分公司因存在“1、部分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2、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3、未按规定停止为连续1年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提供收款服务;4、为不符合条件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7、未按照要求反馈投诉处理情况”七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150.69元,并处罚款628万元,共计罚没646.22万元。

        与此同时,曾云燕(时任开店宝支付福州分公司总经理)对上述2、3、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央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23年1月16日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9.5万元。

        其实,此次并非开店宝支付首次收到罚单。去年11月,开店宝支付湖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等五宗违法行为,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907.72元,并处16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为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开店宝支付拥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此外,天眼查显示,开店宝支付曾多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次数多达10次,最近一次为去年3月,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开店宝支付有多家分公司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包括深圳分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湖北分公司、陕西分公司等,所涉原因包括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

        开年5家支付机构共被罚没1247万,

        4家机构收“双罚单”

        新年首月,除开店宝支付外,还有四家支付机构收到了央行罚单,包括金运通支付、平安付电子支付、银通支付、新天支付,五家支付机构共被央行处罚1247万元。

        具体来看,1月4日,金运通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被央行济南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91249.08元,罚款2084812.8元。同时,王树斌(时任金运通支付董事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被央行济南分行警告,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运通支付曾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收到罚单,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交易管理和商户管理方面,罚金在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1月18日,平安付电子支付因存在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条码支付管理规定;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五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上海分行警告,处以罚款218万元。

        其中,陈益君(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胡怡文(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副总经理)均分别对“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负责,均分别被罚1万元。

        此外,1月20日,银通支付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央行营管部罚款6万元。据天眼查显示,该机构曾两次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同日,新天支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沈阳分行罚款49万元。同时,徐宏宇(时任新天支付风险合规部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4.9万元。天眼查显示,新天支付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反洗钱违规仍是重灾区,

        行业严监管持续进行

        与去年开年首月关于第三方支付被罚情况相比,今年罚单数量及被罚金额均有减少。具体来看,2022年1月,央行至少对六家支付机构开出罚单,包括银盛支付、拉卡拉、数码视讯支付、联动优势、中付支付、易生支付等,被罚总额超1740万元。

        谈及数量和金额变少的原因,冰鉴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曾在媒体报道中表示:“罚单减少可能与近年来支付机构数量不断减少有一定关系,随着支付机构的退出,未来处罚频次可能会下降,行业集中度会越来越高。”

        从上述五家支付机构被罚的原因看,多与违反反洗钱规定有关,比如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涉及机构包括平安付电子支付、新天支付、开店宝支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7项行为之一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去年11月,央行《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2020年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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